近日,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《吉林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九项自律制度》和《吉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九项自律制度》。 “双九项”制度明确,省内持有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》的企业应当建立原辅料管理制度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、品质管理制度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、销售台账管理制度、保健食品召回制度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、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、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等九项制度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索证索票制度、进货与查验制度、台账管理制度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、质量承诺制度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、卫生管理制度、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制度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培训制度等九项制度。 “双九项”制度的实施,将进一步强化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,增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,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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