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7日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《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要求发布食品、化妆品、生活美容广告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和服务与药品、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相混淆的用语;不得以介绍健康、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;不得对0-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。
附件: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(征求意见稿)
6月7日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《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要求发布食品、化妆品、生活美容广告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和服务与药品、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相混淆的用语;不得以介绍健康、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;不得对0-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。
附件: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(征求意见稿)